台湾位于祖国大陆东南海上,西隔台湾海峡与福建相望。闽台两地具有独特的宗教信仰与神祗崇拜上的传承关系;其次,福建拥有丰富而珍贵的宗教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近年来,福建的涉台宗教旅游主要是在进香谒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面临新的问题。本文就如何充分发挥闽台神缘的优势,挖掘涉台宗教文化的内涵与宗教旅游资源的魅力,开辟新的旅游线路和项目,丰富活动内容,不断开展两岸的宗教文化交流,以促进福建涉台宗教旅游的持续发展等问题做一粗浅探讨。
一 神祗缘,就是以共同的宗教信仰和共同的神为标志进行结合的人群,其组织形式就是神社、寺院、宫观。可见,神缘的产生、传播的中坚因素是人。闽台之间由于天然形成的地缘优势,使祖籍福建的人们成为最早迁居台湾的移民,他们不仅把福建的生产技术、生活习惯等带到台湾,也把家乡的宗教信仰、神祗传入宝岛。
纵观台湾的宗教信仰和神祗崇拜,大多来自与一水之隔的福建。从宗教的种类上看有佛教、道教和民间宗教、俗神等;从神祗上可分为全国性的和府州县地方性的,如佛教的观音,道教的妈祖,关帝;民间俗神如清水祖师、吴真人等。下面着重分析一些源于福建,目前在台湾有着重要影响的宗教神祗,以说明闽台两地在宗教信仰、神祗崇拜上的传承关系与发展涉台宗教旅游的潜力及有利条件。
1、妈祖。原名林默娘,系福建莆田湄洲岛人,后被尊为海上保护神。妈祖是随着福建民众开发台湾而传播至全台湾地区的。明朝万历年间公元 1573~—1619年,澎湖最早建妈祖庙,这是泉州、漳州渔民最早带到台湾地区的神祗之一,也揭开了妈祖在台的传播历史。随着明末漳州龙海县人颜思齐、泉州南安人郑芝龙等招募福建沿海百姓数万人入台开垦,明末清初郑成功收复台湾掀起的又一次移民高潮,妈祖信仰开始在台湾本岛“落户”和传播。台湾本岛最早的妈祖庙即漳化鹿港天后宫便是这一时期建造的。至清朝时,台湾的妈祖信仰得到迅速发展,全岛各地妈祖庙如雨后春笋般急剧增加,直到现在信仰妈祖的台湾人仍有增无减。据统计,在台湾的2000多万人当中,有近三分之二的人信仰崇拜妈祖。全台主祀妈祖的庙宇1984年便有510座,而90年代最新一次统计则达 800多座。由于台湾的妈祖信仰来自福建不同的地方,分灵庙宇不同,称呼也不同。香火分自泉州的称“温陵妈”;香火分自同安的称“银同妈”;香火分自湄洲的称“湄洲妈”。
2、清水祖师。俗称祖师公,原是宋代的一位僧人,福建永春县籍,后移到安溪清水岩直至圆寂。生前多行善事,造福民众而受到百姓的爱戴,为闽南地区较有影响的佛教俗神,被世人奉为洁白公平之神,多次受到朝廷的褒封。清水祖师是福建移民安溪传到台湾的。据史载,1787年安溪移民在台湾艋舴开始共建清水祖师庙,清神灵入台,作为安溪籍移民的守护神。从清乾隆年间到民国38年,台湾岛内先后建造了73座清水庙。据最新统计,90年代台湾有水祖师庙 100多座,仅台北地区就有63座。清水祖师成为台湾具有相当影响的神灵。每逢正月初祖师诞辰,各庙均举行盛大祭祀活动。
3、吴真人、又称大道公、保生大帝、吴公真仙、真人仙师等。其原名吴夲音tao,生前是北宋时期闽南地区一名医术高明、医德高尚的医生,也是深受海峡两岸人民怀念的历史人物。吴夲生于泉州府同安县白礁乡现属漳州市龙海县,生前行医济世、拯救黎庶、不问贵贱,被誉为“神医”。他死后,民众在其生前行医的地方即泉州花桥亭内建造一座“花桥公庙”,历代统治者亦多次褒扬他,累封他为“英惠侯”、“冲应真人”、“医灵真人”、’保生大帝”等。与闽一水之隔的台湾也多奉祀吴真人。一般说来,这种天人合一崇拜的产生,都受一定历史因素的制约。福建移民在开发台湾的过程中,一开始就保留着对家乡神灵的崇拜。对妈祖的崇拜主要是为祈求航海平安,而对吴真人的崇拜则是开发台湾地区的需要。古代的台湾曾被称为“瘴瘟之地”,溪深林茂、山海气湿。福建移民刚到台湾时,多因水土不适而疾病丛生、苦不堪言。在缺医少药的情况下,人们为了健康平安便求助于神明。而吴真人乃医神,自然成为移民们的保护神,许多福建移民不但自己信奉,还向台湾的亲朋好友介绍宣传,使得吴真人信仰一开始就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再则,当初台湾土著人高山族对福建移民开发台湾不理解,经常进行骚扰。为了开发的顺利,生活安定,移民们按不同的祖籍自动组织起来,建造神庙,奉祀自己的保护神,祈求神明的保佑,以后这些庙宇便变成了移民的活动中心和自卫场所。吴真人一开始就为祖籍泉漳的移民所崇奉,而台胞中祖籍为泉漳的占总数80%以上。因此,吴真人信仰在台得以广为传播。据最新统计,台湾奉祀吴真人的宫庙有240多座不包括配祀庙宇,仅次于妈祖,而这些宫庙多数是从漳州龙海白礁的慈济宫分灵而来的。
二 如上所述,在台湾民众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宗教信仰和神祗崇拜大多来自福建,因此,福建在开始相关的宗教旅游、拓展台胞客源市场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次,中国历来就有崇拜祖先的思想和习俗。《史记·礼》说制礼必须“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为了表示对祖先的尊敬和崇奉,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专门祭祀祖先的大祭叫“祖腊”。凡此种种,使得故土的祖神、祖庙自然而然地在移民心目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到祖籍地谒祖进香,分奉祖神、祖师的灵身、神像是宗教信仰、神祗崇拜、祭祀祖先不可缺少的重要礼仪活动。如台湾府志曾记载鹿港天后宫“岁往湄洲进香”。可见进香朝圣对于台胞来说曾是定期的、持久的活动。其三,福建省至今保留着丰富而珍贵的宗教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对广大台胞信徒和一般游客都有很强的吸收力。如在台湾有重大影响的佛教寺院是:福洲的涌泉寺、厦门的南普陀寺、泉洲的开元寺、龙山寺、漳州的南山寺、莆田的广化寺和宁德的支提寺等;在台湾有重大影响的道教及其他民间宗教教宫观景点有:厦门的青礁慈济宫、漳州龙海白礁慈济宫、湄洲妈祖庙、古田临水宫、泉州清源山老君岩、天后宫和关岳庙、安溪清水岩、东山关帝庙、平和三平寺等等。
1949年以后由于从所周知的原因,两岸来往断绝,台湾的宗教信徒无法实现到祖国朝圣进香的愿望。
80年代后期,随着海峡两岸关系的缓和,台湾地区的信徒纷纷前往福建朝圣谒祖,成为福建旅游业新的增长点。近10年来,赴湄洲岛朝圣妈祖的台胞每年都达10多万人次。每逢农历3月23日妈祖诞展和农历9月初9妈祖“升天”忌日,海峡彼岸成千上万的妈祖信徒云集莆田湄洲岛与大陆同胞一起举行盛大的祭典活动。又如,从1987年至今,台湾每年派出数10个进香团到安溪清水岩谒祖,迎回清水祖师神像。加上散客数量,10年来返乡谒祖朝圣者逾15万人次,迎回祖师神像400多尊。
三 通过对近年来福建涉台宗教旅游情况的分析,我们认识到:在当今台湾的民众中,一方面因为历史的、文化的影响,许多传统观念、宗教信仰、崇拜被继承下来了,使赴闽进香朝圣这种宗教礼仪活动保持到现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有变化,如福建赴台移民的当地百姓经过数百年的融合同化以及外来文化的冲击,使原有按祖籍地的宗教神祗划分观念逐渐淡化,加上原来由移民传入的宗教信仰、神祗崇拜,其影响已扩大到全台湾地区并趋于大众化了;第三方面,现今台湾的民众在宗教信仰、神祗崇拜上不仅观念有此改变,而且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如许多人进香朝圣时并不在意神祗和教派的区别,只注重所拜神祗是否灵验;一个人可以只到某个庙宇进香,也可以到几座不同的庙宇参拜,更可以拿着香到处随拜,而不受什么限制。
再者,通过对赴闽进香朝圣台胞的情况进行调查可知,他们中间既有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人数呈渐减趋势;也有受过中、高等教育的中青年人,人数呈渐增趋势。由于年龄和文化程度的差异,参加赴闽宗教旅游的目的和要求也有所不同。
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促进福建涉台宗教旅游的持续发展,我们应制定相应的对策:
首先,巩固并发展原有的较为单一的进香谒祖游,例如,应充分利用福建丰富的宗教文化资源,开辟新的宗教旅游线路项目,丰富活动内容。如增设综合性的福建涉台宗教名胜古迹之旅;或按不同地区开辟闽东南、闽南宗教名胜古迹专线游;或按不同的宗教开辟福建道教胜迹之旅和福建著名佛教寺院游,以适应不同目的和要求,适应不同宗教神祗信仰者和一般游客的需求。
其次,充分挖掘福建宗教文化特别是涉台宗教文化的内涵,使一般的进香谒祖和较高层次的宗教文化资源旅游都得到发展。近几年来,台湾游客反映较多的问题是:原有的进香游活动内容单一,吸引力不大,除进香外,其他没有什么收获。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所在的宗教神祗和名胜古迹的文化内涵与旅游潜力、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台胞的求知欲也大为增强,大多希望赴闽一趟,不仅能实现进香朝觐的心愿,而且能够丰富自己的阅历、陶冶情操、增长见识。因此,以往较单一的进香游既无法满足某些台胞的要求,也不能保持长久的吸引力。那么,如何才能充分挖掘福建海台宗教的文化内涵呢?我们认为,任何一种宗教信仰、神祗崇拜都有其丰富而深刻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内涵。它是人类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影响到人们的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等方面,而且渗透到文学、艺术、建筑和天文地理等领域。宗教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以及仪式、节日、音乐、法事活动等都是有特色、有吸引力的人文旅游资源。因此,应根据福建各种宗教神祗文化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着重点应是深入发掘现有宗教旅游资源的潜力,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产品的深度开发,使台胞在进香渴祖的同时,亲身体验和感受各种宗教神祗文化的内涵,增长见识。如通过开辟综合性的福建涉台宗教名胜古迹之旅,介绍闽台宗教渊源和关系史,使他们对祖国的宗教文化、对两岸神像有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和认识;开展各种专项宗教文化活动,如举办妈祖文化节、吴真人祭典文化节,清水祖师文化节和泉州天后宫建宫800周年纪念活动等,以祭典活动为中心,辅以当地传统民间文化艺术表演;也可组织信徒和有兴趣的游客参加一些神祗的宗教仪式、法会,还可应信徒的要求举行一些法事活动;举办具有宗教文化内涵和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展览销售活动;邀请闽台及其他地方的宗教界人士和专家学者举办福建与台湾宗教关系发展史、著名神祗和有关著名历史人物的学术研讨会,促进两岸宗教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
第三,在宗教景点、景区的规划,建设上,应以著名的宗教名胜古迹为主,附带开发周围的人文和自然景观。即以著名的有影响的祖庙、祖寺、祖院为中心和基础,增辟新景点,并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我们认为,任何一种宗教文化旅游都是宗教信仰、神祗朝觐、仪式参与、人文景观、自然风光与游人在视觉和知觉的高度结合,只有这样的旅游活动,才能吸引游客,使他们达到从感观至精神上的享受的满足,而具有持久的生命力。目前,福建省有关地区和部门已认识到这一重要性,并开始着手规划。我们建议,湄洲岛应建成以妈祖文化为中心的对外开放旅游区和国家级度假区;东山岛应规划成以关帝庙文化景观和风动石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区;安溪蓬莱应以清水岩为依托把周围的山区建成与之相适应的植物大观园。这样,使台胞游客在宗教情感得到满足之后,又可领略周围秀丽的景色,体验宗教文化渲染下的艺术美和自然美。
第四,在开展一般的台胞信众赴闽旅游的同时,应广泛进行两岸宗教团体间的双向交流访问活动。如1997年3~4月“福建泉州道教台湾交流访问团”在台湾道教总庙三清宫的邀请,赴台参观交流;同年6~7月间福建省与泉州市道教协会也邀请台湾道教总庙和“中华道教总会”的人士到泉州进行道教科仪及道教名胜古迹的交流参观。实现了两岸同胞尤其是宗教团体人士的双向交流。再者,要促进涉台宗教旅游的持续发展,不能停留在过去闽台宗教信仰神祗崇拜传承关系的基础上,应不断地开展新的宗教文化交流传播活动:如1997年初湄洲妈祖全身出巡台湾和泉州道教协会赠予台湾道教总会一座与泉州清源山著名的老君岩相似的老君石雕像等活动,不仅是闽台之间的宗教文化交流活动,而且能吸引更多的台胞赴闽实地朝觐进香和观光旅游,对福建涉台宗教旅游的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