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艳:太虚大师公民道德观初探
公民概念最初产生于古希腊,公民是具有政治参与权的自由民。近代史上的公民概念是宪政民主政治制度的产物。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统治之下,没有产生类似于西方的公民概念。1911年,随着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被推翻,中国开始实行宪政共和制,公民的概念才开始在中国出现。不过,当时所用的是“国民”这一概念。与民主共和的体制相应,特别是新文化运动的推动,培养合格的国家公民,养成公民道德,日益成为中国近代以来道德建设的重要一环。直到现在,缺乏健全的公民意识和相应的公德意识仍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健全的公民意识和相应的公民道德建设,仍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议题。
可见,公民道德建设可谓中国近代以来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乃至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太虚大师在其人间佛教伦理思想中,明确提出公民道德建设,并从佛教立场,围绕公民道德建设之必要、建设怎样的公民道德、如何建设公民道德等根本问题展开深入研究,系统阐述,形成了自己一系列独特的理念,对于中国当代公民道德建设,特别是佛教如何应对公民道德建设等,仍具有深刻的时代意义。
一、公民道德建设之时代必要:公民道德是中国实现民治国家乃至近代化的根本要素
太虚大师在中国近代化背景下,将道德建设与社会经济、政治现代建制相联系,提倡从当下社会所需来建设公民道德。大师认为在中国君主专制的传统社会,国人各顾身家,既无力又无视国家政治、社会事务,缺乏社会国家的观念,而中国宪政革命以后,建立了民主共和国,在政治体制上变成了以民主、自由、平等为主旨的民治国家,相应的需要改变传统道德以私德为主,公德缺乏的积弊,建设以公德为主的公民道德,并明确提出公民道德是实现民治国家乃至近代化的根本要素。
中国政变已有二三十年之历史,其尚未能达到平等自由之目的,实因国人缺少了公民道德的原故,故今日中国国民最需要者,即为公民道德。若不能养成国人的公民道德,无论军、政、实业等变化至如何程度,而欲建近代的国家社会,终无安定之一日。在中国以前之情形,从人的方面来讲,多数农民及工民、商民皆有大家族之组织,祇知各顾身家,凡国家政治、地方公众之事,概视为毫无关系,以为一切自有皇帝与官绅去作,纵欲去作亦不可能,其无国家社会观念者如此。然现在之国家,乃人民建立之民治国家,人人皆有国家的、社会的关系。欲建立此民治的国家社会,必须先养成公民道德为根本之要素。[1]
在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建构中,只有制度的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完善的公民意识、公民素质是其不可或缺的软件,而公民道德,既符合公民权利和义务所要求的个人行为态度和品质,又是公民意识、公民素质的基础所在。完善的公民素质,特别是公民道德,在中国近代民主制度的建构中尤其重要。在中国古代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自然经济社会和以血缘宗族为基础的人治社会,形成了以私德为主,政治思想与伦理道德合二为一的特点。这也使得推翻传统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设现代民主制度必然以对传统伦理纲常的反思批判,建设新道德、新文化为突破口。正因如此,新文化运动批判的矛头就是传统的纲常伦理,认为实现近代化,挽救民族危机的根本途径在于启发民众思想,塑造新型人格国民。直到今天,缺乏健全的公民意识和相应的公德意识仍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
因此,太虚大师以信仰、道德重建来救国救民,将道德建设放在中国近代化转型的大背景下,反思批判传统道德,结合民主建制、近代化来谈公民道德建设之时代必要,并且将其作为实现民主共和,完成近代化的根本,这一理论是契合时代潮流的,具有极深的洞见性,不管是在当下还是现在都具有深远意义。另一方面,大师从信仰、道德角度破解时代困境,寻求现代突破,这一思路也是对中国德治文化、救世救心传统的继承。大师看到了合格公民的培养在民主制度建构、近代化转型中的根本意义,但没有看到公民素质的培养是包含多方面的综合过程,把合格公民的培养基本等同于公民道德建设。
二、建设怎样的公民道德
(一)建设去私为公、以公德为主的公民道德
太虚大师认为在西方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中国固有的信仰、道德失范,民众多以满足自己的私欲为本,道德意识淡漠,骄奢淫逸,自私自利,尔虞我诈,“为公之心减到冰点,为私之心增到沸点。”[2]“从前还能为家族,现今只为个人,成为极端的自私发展。”[3]以这样无道德的国民来发达经济,实现民主共和,完成近代化,救治国家民族是不可能的。只有重塑道德意识、道德良知,树立国家、社会、民族的观念,将一己荣辱与国家民族的兴亡合一,以俭朴、勤劳、诚信、为公等德行对治私心、私德,建设公民道德,才能完成个人道德境界的提升与国家民族的复兴。
大师提倡从当下社会所需来建设公民道德,其公民道德的根本特质即去私为公、以公德为主。
(二)其公民道德与启蒙知识精英的区别
太虚大师与启蒙知识精英一致,批判矛头指向传统的纲常伦理,认为挽救民族危机的根本途径在于启发民众思想,塑造新型人格国民,特别是公民道德完善。所不同的是启蒙知识精英认为中国传统伦理最大的缺陷就在于个人价值未被发现与承认,以近代公民精神为诉求,从独立人格、个人权利、法治契约、功利取向、理性思维等方面输入西方公民意识。而太虚大师针对传统道德缺乏社会、民族国家观念,私德为主、公德缺乏的弊端,应对当下救亡图存的时艰,提倡以佛教的缘起性空、无我、平等等信仰、自利利他的大乘菩萨行为,支撑建设去私为公的公民道德。他批判了以西方为主导的近代文明的以个体为本位、功利化、理性至上的弊端。他认为近代文明的本质即以科学制用自然,求得个人自由发展,而这正是人与人、国与国之间弱肉强食的根源,“因此,近代文明发达的结果,造成阶级与阶级斗争,国族与国族斗争,人类间发生种种互相矛盾的斗争;同时,也正是显示出近代的文明,已走到了局道相斫的末路!”[4]
其公民道德的建立的根本不同于西方的个人为本、法治契约、功利取向、理性思维等方面,其处理公民道德建设中自我、他人、社会三个维度的理念根本上是三者平等无碍的佛教圆融思想,其最高追求也是破除我执、我欲,发菩提心,逐渐由个人到家庭,渐到国家、社会、天下,到一切众生皆成佛,这也使得其公民道德具有超越性、普适性,与现在世界多元文化下世界公民道德有某种程度的契合。
太虚大师对于公民道德建设中形而上、形而下的关系,个人与他人、社会三个维度的关系等根本问题都有所思考,并做出自己的解答,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公民道德建设仍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公民道德的建设绝非只是规范制度等层面的底线伦理建构,它需要有相应的精神信仰、价值观提供形而上的支撑。他以佛教的理论、佛教的信仰确立公民道德的基础与最高目标。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应辩证处理个人与他人、社会三个维度的关系,既要有对个体、他人独立性的、权利与义务的尊重,又要有对共同体、公共原则的神圣尊重。西方传统以个人为本位,中国传统以群体为本位都是执于一端,在当下中国来讲是需要借鉴西方独立人格、个人权利、法治契约、功利取向、理性思维等方面输入西方公民意识,但也要尊重中国特有传统、现实,看到西方文化的弊端。 其实西方虽以自由主义个人为本位,但也有以基督教契约精神等为主的信仰支撑,有倾向整体价值的共和主义思潮。太虚大师以平等无碍的佛教圆融思想辩证处理公民道德建设中自我、他人、社会三个维度的关系,三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荣辱相依,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
三、如何建设公民道德
(一) 以佛法建立国民道德的标准
从表面来看,道德建设主要是道德规范的确立,道德品行的养成,但没有对道德的源泉、道德的神圣根据、终极意义、终极评判及道德完善可能性等道德形而上学问题的应对,没有相应的精神信仰、价值观的支撑,道德规范的确立,道德品行的养成又是无法真正实现的。正因如此,大师认为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中国传统信仰崩溃,中国学术界莫衷一是,彼此攻伐,民众思想混乱,有效的道德标准缺位,是导致国民道德(在民国初期,往往以国民代公民,有关国民道德的论述也可作为公民道德的内容)屡倡屡败的症结。只有树立相应的国民道德标准,国民道德建设才可能成功。
大师更进一步指出佛教且只有佛教能当此重任。“各位要在此办法当中找出路,佛法才为唯一的需要。”“如何建设国民的道德标准,就是怎样把人类的道德标准确立起来。道德基础巩固起来,要有一种最圆满学说,能立能破,方能使人类必需的道德原理成功,开扬不可磨灭的真理。在佛法中,可以提出很简单的二种观念:一、众缘主伴之互成:无论什么万事万物,有为主的主因,有为伴的助缘。……由此看来,人非为公去私不可,这是普遍的原理,宇宙的大法。要为公,便不可互相欺骗,各人勤俭,若如此做去,方有办法。第二、唯识因果之相续:凡人经过许多行为,都蓄为心中习惯,若是一种不好的业,一定结不好的果。……若明白佛法,不种善因,不得善果,要实现其良好之理想,必须建立人生道德的基础,当下就成为良好的行动,将世界邪说之风扫尽无余,方能建设道德文化。”[5]作为国民道德的标准,这种理论必须是既立足于传统,又具有时代性;既要是最圆满的真理,又能观照现实,平实易行。大师认为佛教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具有深厚文化根基,又是真实不虚的,最圆满的,甚至比科学还要科学,符合崇尚理性、科学的当下时代;既以解脱成佛为终极追求,又是立足人生,关照现实的。佛教的万法唯心,因果业报,“主张宇宙间的天然界和人为界,所有事实的现象先后之迹,稍一观察,莫不含有心理现象因果的至理。”[6]“要达到未来好的目的,是由现在好的行为得来;反之,现在专事捣乱、穷凶极恶的行为,将来必食恶果。个人如此,整个社会也是如此。”[7]这完美的确立了道德的至上性、神圣性,道德的终极评判等,可有效树立社会道德意识、道德责任,摆脱道德堕落的困境;佛教性空无我、自利利他的大乘菩萨追求,主张“全宇宙间事事物物,没有那样东西离却一切的主因助缘单独地存在”[8],都是性空无我的,“公共团体社会国家事业的发达繁荣,就是个己生命的繁荣发达。”[9]这为当下去私为公的国民道德建设提供了终极支撑。
佛教可谓中国传统伦理建构中的重要一极,太虚使佛教积极参与国民道德建设,是对传统的承继,其理论也带有中国传统的道德至善论、道德唯心论等特点。同时,又与传统有很大的区别,在这里,他将佛教信仰作为建构社会道德之本,一改传统佛教对世间法的被动适应,主动建构道德。太虚大师立足佛教立场,将佛教信仰作为建构国民道德之本,而其实现又是以佛教信仰,甚至政教合一为基础的,在中国的文化传统及宗教世俗化、政教分离的当下社会,这未免太过理想化。但太虚立足佛教立场,提出信仰道德重建是立国立民根本,道德形而上学标准又是道德重建根基,要立足传统关照现代建设国民道德的理念,可谓抓住了道德重建的根本问题,对佛教自身及中国社会道德建设至今仍发生着深远影响。
(二)在政治与教化的现代转型中反思改革佛教,定位其发展目标
现代潮流所趋,政治与教化皆各发生意外变动,据鄙见所及,似有研讨之必要。但佛法之流行于世间,以众生世界为依止,故往往因时、因地、因人而不同。今中国之政教,既有时代之变迁,而佛教亦应随之而一变其往时之习惯,始能适应社会而生存发达。[10]
作为传统文化的佛教,在教化环境、政治环境变迁的当下,同样需要立足佛教立场,秉承佛教根本精神,自我反思与批判,进行现代转型,应改变以往出世的佛教,过高或过低的教化方式,实行由人而佛的人生佛教,改良社会的人间佛教,与社会同进。应改变在传统社会形成的分散的家族式的佛教寺院组织,与现代民治相应建设佛教的现代教团组织 。
太虚大师立足佛教立场,坚持佛教精神,继承佛教圆融精神,融摄佛教诸宗、佛教与科学、佛教与世俗,促进佛教的与时俱进,并试图以佛教建设国民道德,救世救心,奠定了佛教伦理的现代转型的基调。
四、结 语
纵观太虚大师的公民道德观,可看到大师是立足于中国传统及佛教立场,对中国当下时代困境、在全球背景之下以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及发展趋势通彻把握、思考基础上,以一种开放的、与时俱进的心态积极应对,现代开创。
太虚大师从批判传统道德私德为主、公德缺乏的积弊,将道德建设与社会经济、政治现代建制相联系,提倡从当下社会所需来建设以公德为主的公民道德,其公民道德的根本特质即去私为公、以公德为主。他对于公民道德建设中形而上、形而下的关系,个人与他人、社会三个维度的关系等根本问题都有所思考,并做出自己解答。他以佛教的理论、佛教的信仰确立公民道德的基础与最高目标。太虚大师以平等无碍的佛教圆融思想辩证处理公民道德建设中自我、他人、社会三个维度的关系,三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荣辱相依。这一切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公民道德建设仍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
太虚大师认为国民道德建设是救亡图存根本,而道德标准建设又是国民道德建设根本,并从佛教立场提出以佛教信仰建设国民道德。这也体现了其将佛教兴亡与民族、国家的兴亡合一,在传统文化的转型中反思改革佛教,定位其发展目标。启示后人:公民道德建设即使不能以佛教信仰为本建立,也应从包括佛教在内传统文化资源中找到建立共同价值的精神支撑,佛教也要参与其中完成现代转化,这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但这一切又是建立在佛教信仰基础上的,这难免使其带有理想主义色彩,因为与传统社会意识形态绝对一元化不同,严格政治意义上的公民或社区的成员都没有义务为了得到相当好的社会身份,而参加任何正式有组织的宗教团体或受其控制。现代是信仰自由、价值多元的时代,宗教世俗化、政教分离成为大势所趋。
(本文为2010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大学生公民教育实践性研究成果,编号为2010sjb880074;作者为南京工业大学政治教育学院讲师)
【注 释】
[1][3] 《菩萨的人生观与公民道德》,《太虚大师全集》第十三篇“真现实论宗用论”05道德。
[2]《新青年救国之新道德》,《太虚大师全集》第十三篇“真现实论宗用论”05道德。
[4]《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太虚大师全集》第九篇“制仪” 1僧制。
[5][6][7][8][9] 《如何建立国民的道德标准》,《太虚大师全集》第十三篇“真现实论宗用论”05道德。
[10]《建设适应时代之中国佛教》,《太虚大师全集》第十篇“学行” 1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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