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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经济不能经济寺院

    导语:寺庙变黑庙、中介吃回扣、名山被上市、力推高价香、私设功德箱、抽签卜忙……近年来,寺庙乱象在全国各地上演,不仅引起僧尼和社会公众反感,也破坏了佛教的社会形象。

针对这些现象,2012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维护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继而10月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个中央部委发布政策文件《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制止、纠正当前社会突出存在的寺院、道场“被承包、被上市”等现象。

下面是部分高僧大德和专家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学诚法师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一些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搞宗教活动,以教牟利,借教敛财,把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企业或个人对寺庙进行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冒充佛教教职人员进行违法宗教活动、非法牟利。

在商业资本追逐暴利本性的怂恿与鼓噪下,各种非宗教行为主体竞相粉墨登场,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利用寺庙管理中的体制不健全之机,大肆捞取非法利益,使得纯洁的宗教信仰受到严重挑衅。寺庙被沦为商业场所,违背了中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根本原则。

假冒僧尼利用人们对宗教知识的无知与盲从心理,通过哄骗欺诈、威逼利诱等种种卑劣手段,侵占索取他人财物,愚弄民众的信仰感情,不仅严重玷污了佛门清净,更有可能成为滋生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温床。

烧高价香(诱导信众购买高价香火)、私设功德箱(在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法敛取信众的宗教性捐赠)和抽签卜卦(具有浓厚迷信色彩、违背佛教教义的牟利行为)均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

净慧长老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佛教协会会长

作为佛教活动场所的开放寺院进门买门票,是一个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赵朴老生前极力主张佛教寺院不收门票,免费对社会大众开放。转眼之间,朴老也走了十多年了,佛教寺院的门票价格一涨再涨,使得佛教寺院越来越成为有利可图的地方。

圣凯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佛陀曾经说过:“黄金是毒蛇”,但是,净土是黄金铺地,佛像也是黄金装饰。在修行上,佛教常常提倡“少欲知足”,可是佛教又处处显示出“庄严具足”。所以,在佛教的思想与现实中,经济财富从来就是“双刃剑”,一方面佛教视财富占有为贪心,另一方面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又必须依靠雄厚的经济基础。佛教正是在这种悖论和矛盾中,曲折地走过了2500多年的历史。

反观现代的寺院经济,在滚滚的商业浪潮中,在一切为了发展经济的社会潮流中,逐渐成为地方经济的组成部分。于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院,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或存在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而且,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发展经济为借口,投资新建或承包寺院,借佛敛财;一些旅游场所雇用假僧人,非法从事佛事活动,违规设置功德箱,甚至威逼利诱游客,骗取钱财。这一切大大抹黑了佛教的社会形象。

从佛教界自身来说,应该认识到现代寺院经济模式的不足:一是本质的背离,缺乏集体的决策制度和审计监督,从而容易背离其“常住”的本质;二是来源的错位,现代寺院经济主要依靠门票和经营性活动,无形中隔离了寺院与信徒的联系;三是功能的错位,素菜馆、流通处等自养事业本来是为了方便信徒,而不应成为寺院发展的主业。

    济群法师戒幢佛学研究所所长,闽南佛学院研究生导师

寺院不是世外桃源,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自然也会受到经济浪潮的影响。尤其是国内的寺院,多数已成为旅游点。而政府又将旅游业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这也在客观上带动了寺院的经济发展。这些年来,寺院的生活条件普遍得到了改善,但宁静的环境和纯朴的道风也在逐渐失去。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商业化的倾向,这是让我最为担心的。

我认为,佛教走向商业化,其实就是走向世俗化的表现。在发展经济的大气候下,很多寺院从发展旅游到发展各项服务行业,甚至连经忏佛事也演变为明码标价的贸易活动,带有强烈的商业色彩。长此以往,佛教主体的神圣性将越来越淡化,最后可能就和世俗没什么区别了。如何避免佛教的商业化和世俗化?是当今教界应该探讨的首要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道风建设,通过戒律和禅修来提高僧人的自身素质。只要信心道念坚定了,就能明确作为出家人的本份和职责是什么,自然也就有能力抵制社会的种种诱惑,从而自觉维护个人乃至僧团的纯洁性。而这一点,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净芳法师 浙江绍兴市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炉峰禅寺方丈

从一定程度上说,寺院主要经济来源于佛事,但寺院不能只讲经济,以创收作为目的,忘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佛事做好了可修无量之胜因,斋主可得无量之功德,所以,必须保持佛事质量,保持道风整肃,道德高尚,威仪庄严。

明舒法师 陕西省宝鸡市金顶寺住持

文字太精简的时候,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当时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讲了我的看法,佛教寺院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如果从学术上来说,这肯定是不细化的,粗线条的。第一个就是农禅并重,自给自足,那时候祖师都在偏远山地建寺院,僧人自己开荒种地,伐木、烧砖、建房,在农闲时集中修行,平时修行和农业生产并重。到后来寺院逐步积累了很多土地,基本是靠土地租赁,就是“地租”来维持寺院的收入,这也是因为当时的朝廷对很多寺院有大量的土地封赏,相当于政府划拨的土地,另外寺院从信徒捐献的钱当中拿出一些钱购买土地,还有最初建设寺院的时期,大部分都在偏远的地方,开荒,自己开发了很多土地。后期,大约到解放前,基本都靠土地租赁收入维持。现在是第三个阶段,寺院经济一个是靠宗教性的收入,信徒的供养,捐献、布施、奉献的钱财,或者做法事活动的收入。另外还要发展一些自养事业,这也是政府提倡的。自养事业在目前时代已经不能够完全回到农禅并重的时代了,所以现在大部分的寺院主要是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很多事情是正常的。少林寺的一些做法也可以说是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但是,这就是刚才我讲的,我们在发展自养事业的时候,要注意不要过度商业化,过度商业化有世俗化的危险,有弱化佛教教化功能的危险。僧人也变得让人感觉唯利是图,特别在乎这个的时候,佛教的教化功能就淡化了。

    楼宇烈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如果说前一个阶段宗教大改进还有它可以理解和谅解的地方,我说现在不应该再这么做了,而现在应该是让文化来尝试,让宗教来尝试,也就是说我们由经济的力量去支持文化和宗教正确的发展。因此,我们就必须认识到宗教的社会活动和文化的社会活动。一个社会不仅仅经济发展了就行了,还有精神层面的一个提升。所以宗教精神在社会上应该起什么样的作用?我想不应该去增长社会经济的作用,而且让经济发展的更加健康,也就是说去净化人们的心理,净化这个社会,应当在精神层面创造它的业绩,所以不应该把它也绑架到经济这样一个政策上面来。应该充分去发挥它应该发挥的社会作用,让人们有更健康的心理去发展我们这个社会。怎么样理解宗教对于社会的发展,或者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呢,我想不是希望他去直接参透经济价值,而是希望怎么样通过这种心灵的净化,实现我们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更加和谐。我想这个恐怕应该是最根本的,所以一定要把它的定位要定好。

如果定位不好的话就会让它走上邪路。现在我们出现了这么多的打着宗教的旗号出来坑蒙拐骗的事情,应该说极大地损害了宗教的形象,尤其是中国本土宗教的形象。

我们把宗教领向完全经济的道路上面去,结果一定是践踏了宗教的精神,误导了广大信众,污染社会环境,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非常严肃地,非常认真地去对待它那才行。我们如果这样做下去的话,说一句严重一点的话,是在慢慢消逝了我们的宗教,在净化心灵的方面,我们不是说所有的都要靠宗教,很多人也可以其他的途径来达到净化心灵,净化社会,其中宗教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所以一定要重视。

现在我觉得还有一个困惑,就是风景区还有一个合理的管理,我们的寺庙就隔绝在风景区里面。你一到寺院你必须通过风景区,那就必须买风景区的票,不能直接专门弄一个通道直接通到佛院?我觉得这个实践起来不是那么容易的。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可能好一些,好一些地方用皈依证,居士证可以免费进。有的地方就不行了,你比如说像我早就过了70岁了,到所有的地方都应该免费,有一些地方不能免费,为什么呢?因为我是承包的,我有成本的。最多会给你个半价。你比如说像五台山,峨嵋山了,普陀山,都是这样的,首先要经过风景区,风景区一进去就要200块钱,对于a个普通老百姓来讲,那是没有什么机会的,进这样一些名山,这个名山又是我们神圣的向往的地方。我们把我们这些神圣的东西一个一个打倒的话就麻烦了。我们好不容易构建起来这样的圣山名山,如果还原成经济场所的话,我们也没有了可以崇敬的场所。这些地方应该作为我们国家精神的神圣场所那样去保护它。引导人们大量去烧香,烧高香,这些东西如果过分地发展的话,会让我们的信仰变质。我觉得现在十部委的《意见》很及时,也很有必要,需要我们从政府,从教界,从学术界几个方面都来呼吁,都来落实,要有具体的措施。

    魏道儒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从古代来看,能够损害宗教乃至佛道教的形象和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当然是来自物质方面以及经济方面,就是钱财方面,另一个损害宗教形象、佛道教形象是来自精神方面,也就是理论方面,思想方面,教义方面,这两个方向都足以使古老的佛道教不敢说一蹶不振,至少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影响都很难消除。但是在物质方面,我们看一看,我们原来古代最大的问题是给造成佛道教太多的问题,历史上有没有借佛教、道教的敛财的现象呢?当然有。佛教富可敌国,锦衣玉食之后,不劳而获就不好好弘法了,思想就变了,就有家有室了,历史上最严重是这个问题。现在不正常的现象是以敛财为主,这个现象是新鲜的,在历史上不是作为突出现象,所以历史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我们今天也就不是太适用,我们现在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想新的办法,就是十部委《意见》里面的一些办法,就是贯彻《意见》的安排。借教敛财对佛道教的危害要比由于捐助太多对佛教造成的危害更大,它一开始就不怀好意,就没有任何正信在里头,就是奔钱而来的。佛道教的发展不能没有钱,但是它的发展从一开始就绝对不能是为了钱,发心就不正,这个路能走到哪儿去啊?

王志远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寺院是法定的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承包经营,这是国家宗教事务局明令禁止的。但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所谓“寺院承包”的现象触目惊心。真和尚是不甘沦为“承包者”的打工仔的,于是“承包者”便设法自组班子,于是“假和尚”也就应运而生,欺骗游客,售卖高香,五花八门,唯利是图。寺不像寺、僧不像僧,盖由此来。

    王雷泉教授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围墙成为某些利益集团攫取高额门票收入的工具,乃至把寺院与风景区打包上市,寺墙的作用就异化了,它成为隔断寺院与民众精神联系的障碍,抑制佛教事业发展的瓶颈。

结束语:事实上在中国普遍有一种奇异的怪现象,那就是作为原本是宗教朝拜圣地、彰显人类信仰和寄托的寺庙,却被整体承包、假寺院敛财、假和尚逼捐等现象所玷污,其实早已偏离了宗教的本来意义,这些实际上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应当尽快采取有力的措施,取缔假寺僧,让信仰的天空更加晴朗,信仰的土地更加洁净。同时,佛教界应大力推进信众教育,彰显佛陀正法,告诫广大信众,无有正信,再多的钱也修不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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