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峰法师
云峰法师(公元1921~2003年)
云峰法师俗家姓朱名富,广东省湛江市海康县人,公元一九二一年(民国十年)出生。七岁时父亲去世,因家境贫困,十岁之年,母亲送他到湛江南山上林寺,礼宗和长老为师,落发剃度,做了一个小沙弥。南山寺设有私塾,云峰白天入塾受学,晚间学习经典,如是数年。一九三五年,到香港大屿山宝莲寺,入该寺所设的「屿山佛学院」受学,在校三年,成绩优异。毕业后即在宝莲寺受了具足大戒,得戒和尚是筏可长老,时为一九四○年。
圆戒后回到湛江上林寺,谒见师父,宗和老和尚见他学业有成,十分欢喜,命他担任上林寺副寺,学习管理寺务。这时寺中多了一个小沙弥,名叫妙峰,是云峰的师弟。妙峰也是广东湛江人,他见大师兄自香港学法归来,就缠着大师兄给他讲外面的见闻。这时正是日本侵华战争的中期,一九四一年日军发动太平洋战争,年底攻陷香港。原在香港弘化的海仁长老,离开香港到湛江避难,受当地佛门人士之请,在湛江讲经弘化。以此因缘,云峰、妙峰师兄弟二人,得有机会随侍海仁长老。使他在佛法上受益非浅。妙峰法师于一九四二年,奉师命到韶关南华寺受戒,圆戒后留在虚云老和尚身边当侍者。抗战胜利后,到上海静安寺佛学院受学。一九四九年到了台湾,后来于一九六二年到美国旧金山弘化,他是我国最早到美国弘化的法师。至于云峰法师,抗战胜利后海仁长老回香港,云峰法师则在上林寺任监院。
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后,云峰仍在湛江弘化。他先后担任过湛江市政协委员、常委,湛江市佛教协会会长。因为当时政府的政策是出家人都要自食其力,参加工作,不许吃闲饭。云峰为配合政策,以佛教协会会长的身份,组织当地佛教徒,开办工厂,设立缝纫社、织草席工厂等手工业,劳动生产,自食其力。但在工作之馀,不废修持;还举办僧尼学习小组,开展爱国爱教学习。
一九五五年元月,他奉派到北京入中国佛学院学习。三年结业,被分配到广州市、担任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兼六榕寺监院。一九六六年六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六榕寺被改为一处纸类加工厂,出家人有的遣返原籍,有的进入工厂生产劳动。云峰透过干部的关系,没有遣返湛江,就留在六榕寺的纸类加工厂做工,他的目的是留在六榕寺,藉此以保护六榕寺的建筑和文物,如此度过了苦难的十年。
在一九七八年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中,通过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开放重点寺院,恢复宗教活动。云峰法师被宗教部门找回去,他恢复了法师的身份,担任广州市佛教协会会长、兼六榕寺住持。一九八二年九月,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将六榕寺交还给广州市教协会管理。一九八三年起,云峰法师发起重修六榕寺,经过他方努力,向海内外募化,及请政府补助,筹集到资金,完成了六榕寺的六大工程,使整个寺院金碧辉煌,宏伟庄严。这其间,他的师弟妙峰法师也由美国回广州探视他,在修建寺院的资金上对他也有所支持。
云峰法师平时刻苦钻研佛经,以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先后在六榕寺讲《六祖坛经》、《心经》,并于南华寺讲《四十二章经》。他曾应请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讲《佛教基本知识》,及到省文联作家协会讲《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等。他自己严持戒律,严于律已,宽厚待人。热心公益事业,带领佛教徒广作善事,在救济灾区人民,支持残疾人等方面常捐助净资,乐善好施。
自从一九八○年以后,云峰法师除了担六榕寺住持,广州市佛教协会会长外,同时还先后担任过中国佛教协会第三届理事、第四、五、六届常务理事,中国佛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副主席。广东省佛教协会第一、二、三、四届会长,他同时也是广州市政协第五届常委,广东省人大第六、七、八届常务委员,后任广东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广州市佛教协会名誉会长。
云峰法师,于二○○三年在广州市六榕寺圆寂,俗腊八十三岁,僧腊七十二,戒腊六十三夏。
(于凌波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