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大幅提高旅游保险赔付额度
从8月31日起,西藏开始执行新的旅行社责任险,其中最高伤亡赔偿额度由原来的内宾8万元和外宾16万元统一提高到目前的30万元。
佛教文化旅游网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西藏根据经营业绩、品牌效应等情况将国际旅行社分成若干等级,旅行社每年交纳3.6万元至8.5万元不等的保费。
国内旅行社每年统一交纳1.8万元保费。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为遇难者的最高伤亡赔付额为30万元,受伤最高赔付额度为6万元。
同时,西藏的旅行社还执行了一项列名风险保险,旅行社在每接一个旅行团时为每位游客投保15元,这个旅行团在入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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