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折以下机票以后不能退票
据佛教文化旅游网记者了解,继南航、国航、东航、海航之后,深圳航空日前推行新的退票规定,退票费不再按照时间来收取,而是按照机票折扣,对于4折以下的机票,将不允许退票。
深圳航空日前开始实施类似的退票政策。其中头等舱、公务舱及经济舱8折(含)以上机票,收取票面价格5%的退票手续费;经济舱6折(含)以上、8折以下的机票,收取票面价格10%的退票手续费……经济舱4折以下的机票,不允许退票。
记者昨日下午咨询各大航空公司发现,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空公司以及海航、山航、深航等地方航空公司,在收取退票费时是各自为政,标准并不一样。
乘客退票费用普遍上涨
而按照各大航空公司以前的规定,不管几折机票,只按照退票时间来收取退票费。新政策意味着,乘客购买的机票折扣越少退票时就越合算。这意味着,新政让乘客的退票成本增加了许多。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向乘客收取退票费是因为航空公司面临座位虚耗的损失,依据退票时间收退票费较合理,乘客退票时间越早,航空公司越有足够时间将‘退票’销售出去,但现在的规定没有依据。”
对此,航空公司解释称,新规是应乘客的要求而更改的。“乘坐同一架飞机、相同的座位,8折票的乘客旁边就可能是一位手持4折票的人。因此,必须为手持8折票的乘客提供更多的服务才行。所以会增加高折扣票乘客的退票费,并降低低折扣票乘客的退票费。
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郝宁一告诉记者,《规范旅客运输退票费意见》中明确规定:旅客提前要求退票,而运输企业能够再次发售的退票,原则上不应收取退票费;在最高不得超过20%的前提下,按退票发生的不同时段,合理设置差别退票费率。
航空公司自主更改退票费,又擅自取消了“按退票发生的不同时段,合理设置差别退票费率”的条款,已违反该项规定。记者昨天就此事咨询民航总局,民航总局表示“有关退票费的规定由航空公司自主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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