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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经济资源的开发

发布时间:2013/03/13 佛旅研究 标签:佛教经济资源开发浏览次数:1660

  民国二十七年,太虚对于实施多年的僧教育,渐渐感到消极和悲观,如他说:

  余以身力衰朽,已不能实际上去做准备工夫,或领导模范的人,所以对于建立「养成住持中国佛教僧宝」的僧教育前途,觉很悲观他日遇有悲愿褔慧具足的人,而又机缘凑巧的时候,或能实施出来。(注六二)

  同时,他谈到僧教育计画不能切实施行,事实上有两个原因:第一,他认为僧教育的实施,要于一般寺院的僧众和产业有一番整理,如果僧寺及产业不能整理,则大笔的教育经费没有着落,僧教育便无从施设。第二,因为不易得到有相当经济基础可办僧教育的名山胜剎,同时也因为缺乏实施僧教育的主干师资。由于人力、财力两头落空,使得僧教育无法依拟定的学程进行。(注六三)

  因此,即使提出规画完密的教育体系,而实际施行的效果则又相当有限,或者光有理想计画,而不曾依计画做进一层的实践,使得办学的兴致大打折扣。就拿其晚期汉藏教理院的成绩来看,太虚亦认为汉藏教理院仅做到普通教理四年,专修教理三年,而最重要的二年僧律仪基础则是悬空的,并且所招收的学生,也没有都到高中毕业的程度,所以他认为:「此种人才,不能够作为养成主持中国佛教的僧教育,故本院对于住持中国佛教,不过作一种补充的、旁助的,而不能作为一种主要的僧教育。」(注六四)太虚认为完全的僧教育,应该包括习律、学教、修证三个阶段,并且「僧教育要建筑在律仪之上」(注六五),二年僧律仪院是最基础的训练。所以汉藏教理院的办学成绩,虽然颇受全国各界的重视,但是在太虚看来,仍只是僧教育系统中的「学教」阶段,仅能作为住持中国佛教的「补充、旁助」而已,尚不能算是完整的教育。

  太虚又认为,就现实的环境来观察,他所提出的理论仍然是「未能实时实现的理想而已」,因为既没有相当的环境与之配合,也「更少有能发这样长远心的主干人才,耐得这十二年的辛苦」(注六六);办学道场的不容易取得;师资教授的不足;办学人才的缺乏;加上学生招收的程度不齐;入学人数短缺等种种因素,都使他消极的把实现僧教育的希望,寄托在未来「或有悲愿福慧具足的人」,来实践他的理想了!

  而除以上的困难外,僧教育的筹画须要庞大的经费,并且推动各项改革运动,尤其需要可观的经济支持,所以寻求可以开发的资源,就成为太虚佛教改革事业中,一项刻不容缓的现前急事。

  寺院一般的经济来源,大致可分为三方面:其一,可能为钜商、军政界的护持;其二,香火或水陆经忏的收入;其三,丛林寺院本身的寺产经营。(注六七)关于第一项,佛门的权贵护法,可遇而不可求,找寻大施主护法,它的缺点是各种计画可能因而受到牵制。武院的挫折就是一个例子。并且,也有可能因为人事的新陈代谢,卒使进行中的计画停顿搁竭。(注六八)其次,关于第二项香火、经忏的收入,因为国内政治一直处在内乱外患,战祸频仍的局面,社会资产及民生经济均普遍贫乏,所以来自民间的收入也就相对减少。而一般中国的大丛林寺院,皆拥有广大的寺产田地,如江浙、苏北等大丛林为中国寺院之首富,其收入除经忏水陆外,大部分皆靠收租及农田不动产所得。因此,僧众的自力开垦,是动乱的环境中寺院经济来源比较稳定的一项收入。

  经济的开发既是佛教事业的一项关键要素,但是,太虚在这方面并未做积极的争取或者经营、改善,以致于其计画中重大的改革事业,如佛化运动的推展,僧制僧寺的整建,佛教会的推动,乃至于僧教育各地佛学院的开办,世界佛教运动,及世界佛学苑的规画等等,均因为受困于经费筹措的困难,而动弹不得,最后终致于宣告失败。当然,太虚也不是完全忽视这一方面的重要性,在其文献中,我们可以找到零星几处的关于开源节流的措施。只是这些计画,大抵都只在理论上「点到为止」,并没有认真去实行(事实上,实行亦有困难),而这与他实际上需要的庞大经费,其所做的努力并不成比例。

  以下我们就文献的记载,来看他对于资源的开发,有些甚么样的理念和态度?

  (一)沩山的开发计画

  民国十三年,太虚在〈新僧〉一文中,曾经倡议二项有关佛教经济资源的开发办法。其一是:由每县各佛教寺庵联合组成该县的「佛教财产经管处」,由全县各佛教寺僧共同处理、支配。太虚首先提议由沩山试办,希望接着由各县区,联合成为道区;各道区,联合为省区;各省区,联合为国区;逐渐扩充办理。其二是:由每县各佛教寺庵,联合组成一该县的「佛教经忏应赴处」,其方法是仿照一般的公司章程办理,由全县各佛教寺僧共同处理分配。(注六九)后者,由各县或全省联合组成的佛教经忏团体,由于各单位本位利益的不同,一直没有实现。故民国十六年,太虚在上海自己创设类似此「佛教经忏应赴处」的「法苑」,一方面作为推动佛化运动的社会工作,一方面进行筹措新僧运动的经费来源。而前者,拟由各县市佛教僧寺联合办理的「佛教财产经管处」,因为又涉及到各寺院丛林,既拥有的利益不尽相同,并且,在子孙派、法派的旧有传承关系上,事实上不可能放弃私有的利益,做全面的变革或大幅的改动。因此,谈联合或谈合作,毋宁只是太虚的一厢情愿,对保守的丛林势力而言,不可能起太大的作用,所以,这项计画也仅止于理想而已。太虚在该文中,曾感叹地说:

    顾全国十余万僧,皆以私利私眷为梗,终未有实行之希望,此予十六年来心底最深之痛痕也!(注七○)

  子孙寺院的传承,往往是阻碍佛教改革的关键,也是传统丛林无法与新佛教改革者沟通合作的重要因素。

  关于沩山的建设计画,在太虚的相关文献中提到的次数最多,开发沩山也是太虚比较看中的道场,它的条件亦符合其所谓「道场幽寂,财产丰足之丛林」的理想办学场所,并且自民国十一年到民国十六年间,太虚对于沩山的开发计画,曾提到有如下五次之多,例如:

  (1)民国十一年,太虚曾受请担任复兴大沩山(即沩山)的主持者,并商定恢复沩山产业的进行计画。(注七一)

  (2)如前述,民国十三年,太虚计画由各县省联合成立「佛教财产经管处」,亦拟由沩山先试行倡办。(注七二)

  (3)民国十五年,太虚〈建设人间净土论〉一文中,曾提到大沩山亦是其建设人间净土的模范试办区之一。如说:「此人间净土之具体建设普陀山之圣道场地最为合宜,不然,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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