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宗和尚
苇宗和尚(公元1906~1943年)
苇宗和尚,曾任江苏泰城名刹光孝寺住持,但任期不久,民国三十一年(一九四二年)初春晋位,翌年六月病逝,前后只有一年多的时间。
苇宗俗家姓吴,名荣昌,字印沧,是江苏东台人。清光绪三十二年(一九○六年)生。他出生在东台一个没落的仕宦之家,据说他初生就会喊妈妈,妈妈以为怪异,心中不喜。且在生后的当年,他的父亲即因病去世,母认为命硬克父,为家中带来不祥,益发对他不甚痛爱。他有一个哥哥苇乘,八岁时即入东台福慧庵,做一个未剃发的小沙弥。所以苇宗在五、六岁时,就常到福慧庵陪同他哥哥读书,因他颖悟伶俐,深得他哥哥师祖霭晴老和尚的喜爱。他也习惯于庵中生活,反而赖在福慧庵不肯回家。母亲屡劝不听,只得任由他在庵中住下去。
稍长之后,他与苇乘同依密澄和尚为师,剃度出家。和尚为他起法名苇宗,他和苇乘由亲兄弟变成师兄弟。二人随着师父研学经典,兼习诗词、书法。苇宗天资聪慧,又勤奋好学,学习进步很快。民国十三年(一九二四年),苇宗十八岁,赴南京宝华山隆昌律寺受具足戒,这时密澄和尚已到南京宝华山隆昌律寺任监院,苇宗与后来到台湾的南亭法师的兄长心岩同戒。戒期圆满,留在山上结夏安居,学习律仪。
民国十四年(一九二五年),苇宗入南京「支那内学院」的法相大学特科,学习法相唯识之学。在院时成绩优异,名列前茅。宜黄大师欧阳渐的得力助手吕澄和特科主任王恩洋,都对他另眼看待,而他对于唯识、因名之学,也造诣颇深,曾与吕澄共编《观所缘释论会译》、《因明正理门论本证文》等,由此可见他的学力。内学院毕业,于民国十八年(一九二九年)到北京,考入设于柏林寺的「柏林教理院」受学。
民国二十年(一九三一年),太虚大师把武昌的「世界佛学苑筹备处」迁到柏林寺,原来的教理院改为世佛苑华日学系。是年,泰县竹林寺佛学院毕业的雪烦法师,也考入教理院受学,与苇宗同班。民国二十一年(一九三二年),教理院以经费无着而停办,苇宗与雪烦及另一位同学柚庐一同考入设于北京长安街的「三时学会」,随韩清净居士研究法相唯识,兼习英文。未几,雪烦患阑尾炎,送入协和医院开刀,但疮口久不愈合,三度剖腹截肠都治不好。苇宗受雪烦剃度师煜华和尚之托,送雪烦回江苏泰县,住在光孝寺治病。
这时光孝寺住持,是前柏林教理院院长常惺法师,以此因缘,他也留在光孝寺一段时间,之后回到宝华山,依剃度师密澄和尚。民国二十二年(一九三三年)春季光孝寺传戒,他受常惺法师之召,到光孝寺协助事务。戒期过后,苇宗与南亭、雪烦二师,同受常惺法师传法授记,成为常师法子。之后苇宗又随常惺法师到厦门,常师出任闽南佛学院院长,苇宗再入闽南佛学院受学。
民国二十五年(一九三六年),常师因病辞闽院院长职,到上海疗养,苇宗也离开闽南佛学院,回到光孝寺。这时光孝寺住持是他的法兄南亭法师,苇宗出任光孝寺监院,协助南亭法师管理寺务。任事期间,朝夕辛勤,精励策众。
民国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年),常惺法师在上海任中国佛教会秘书长,时中佛会有所谓新派与旧派之分,前者以太虚法师为首,主革新;后者以圆瑛法师为首,主保守,各有居士撑腰,也各有僧侣助阵。常惺法师为调和两派意见,奔走其间,舌敝唇焦,辛劳过度,致肺病复发,在上海玉佛寺疗养,是时为民国二十七年(一九三八年)。中日战争期间,兵荒马乱,南亭法师不能离开泰县光孝寺,苇宗乃告知南师,由他代法兄到上海侍疾。民国二十八年(一九三九年)元月,常惺法师示寂,苇宗在上海为常师办身后事,荼毗、开悼,办理得十分妥当,并奉灵骨回光孝寺,与南亭法师在寺另设灵堂,择日开悼。并在泰县南门外光孝祖茔,建塔安葬。
到了民国三十一年(一九四二年),南亭法师退居,由苇师继任光孝寺住持,兼光孝佛学院院长。关于南师退居,在他自传中有如下一段记载∶
苇宗曾在闽南佛学院求学数载,归来光孝,亦几年矣,惟人眼睛露光,走路时两足跟不着地,有点异象,虑其不寿,不如将住持之职交与承担,即有长短,了无遗憾。于是于正月二十几,柬邀诸山,举行交接典礼。
苇师接任住持后,弘法讲经,在佛学院授课,不知疲倦。(近年来上海玉佛寺住持真禅法师,当时就是光孝佛学院的学生之一。)
苇宗和尚任光孝寺住持期间,日夜操劳,事无巨细,都亲自过问。民国三十二年(一九四三年)六月,南亭法师要到常熟宝岩寺讲经,行前向苇师告假,苇师说∶「这些天我一直淌虚汗,一早上就换了八次汗衫。」
南师说∶「你要多保重啊!」
他送南师到大门外,珍重道别。
南师到常熟十馀日,一日下午正与虞山兴福寺方丈苇乘法师(就是苇宗幼年同时剃度的胞兄)闻谈,忽然侍者送上了一分电报,大开一看,苇宗法师逝世了,南亭、苇乘二人不禁痛哭失声。
苇宗天分极高,而身体素弱。曾有肺病宿疾,加以接任住持后辛劳过度,积劳成疾,由感冒引起肺炎,中医处方又失误,以致数日之间,一病不起,得寿只有三十八岁。
苇宗和尚示寂,南亭法师赶回光孝寺,为他料理后事,仍于泰县南门外光孝寺祖茔建塔安葬。事后,南亭法师二度出任光孝寺住持。
(于凌波着)